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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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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这笔巨额拆迁费买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47户住户拿到房屋产权证不到一年半时间,却面临新房被拆迁的窘境。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润达花苑12、13幢的47户住户刚拿到房屋产权证不到一年半时间,却由于该镇环镇北路延伸段的建设需要,面临新房被拆迁的窘境。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早在这两幢公寓楼通过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之前4年多,杭州市规划局的规划图上就已经将该地块规划为道路。由于杭州市城建规划部门在该工程施工和验收过程中的"迁就",使房屋开发商"合法"获利,而政府却不得不在建设环镇北路时为拆迁多花费数千万巨款。
  47户住户拿到房屋产权证不到一年半时 间,却面临新房被拆迁的窘境。

  有关人员表示,如果政府建设、规划部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对已经修改的规划项目进行协调,政府在进行拆迁时就可以省下数千万元建设资金,而润达花苑的47户住户也不会遭受损失。

  47户居民刚拿到产权证就成了拆迁户

  杭州市三墩镇润达花苑12、13幢的47户住户最近陷入了困惑之中:由于城市道路建设的需要,他们刚通过综合验收不过一年多的房子马上得面临拆迁。对于这一事实,住户们觉得奇怪:"早知道要拆,又何必要造?"

  家住13幢的金女士从2000年7月搬到润达花苑不过四年时间,由于楼盘一直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所以搬来后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等到去年6月,润达花苑总算通过了综合验收,她才办出了房产证,谁知道房产证还没满周岁,却收到了拆迁的消息。金女士表示,我刚刚买的新房子,应该经过了国家的规划,我们的商品房不是老房子,老房子不符合新的规划情有可原,但是刚刚买的商品房就要拆掉,我们实在想不通。与金女士相比,买了12幢的房子不到半年的刘女士更觉得自己冤枉,她说:"3月份刚买的房子,4月份装修好,也没住过,7月份来就看见房子墙上就贴了个拆字。"

  记者从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前期办公室了解到,环镇北路是位于三墩镇北面的一条公路,为了加强同杭州市区的联系,促进三墩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快速发展,这条公路要向东面的祥符桥延伸,而12栋、13栋就矗立在原环镇北路和现在祥符桥延伸段的中间,将整条环镇北路一分为二,由于目前住户对要将刚拿到房产证的新房进行拆迁意见较大,拆迁安置工作面临困难。道路规划是1998年,房屋建造却是1999年。

  公寓楼动工前已被划上规划红线

  道路规划是1998年,房屋建造却是1999年。

  房子造了没多久就拆,给住户造成了损失和不便,而政府部门则要为此付出巨额的拆迁费用。据杭州市前期办动迁处负责人初步推算,这两幢公寓楼的房屋拆迁、住户安置以及水电排污配套设施的迁移,补偿数额至少在3000万元以上。

  那么当初在规划三墩镇环镇北路的时候,就没有把刚建造的房子考虑进去吗?环镇北路道路规划究竟是什么时候做的呢?

  在97年底三墩镇政府向杭州市规划局上报的三墩镇规划平面图上,记者看见环镇北路及其延伸段已经赫然在目,横穿三墩镇北面,而现在矗立着润达花苑12、13幢的地方在规划中应该没有任何建筑。在杭州市规划局1998年3月制定的三墩镇平面图上也明确将该地段规划为道路,并划上了了规划红线。也就是说,环镇北路的规划至少早在1998年3月之前,就已经被杭州市规划局批准并体现在图纸上了。

  道路规划是98年就出来了,那房子是什么时候造的呢?在杭州市城乡建委,我们调出了润达花苑的综合验收备案,其中房屋的单体竣工验收合格证上,明确标注第13栋的建筑时间是从1999年1月到1999年12月,而此时环镇北路的道路规划出来已经7个月之久了。

  规划矛盾监管失位造成巨额损失

  巨额损失谁来负责?

巨额损失谁来负责?

  记者了解到,三墩润达花苑项目在95年余杭三墩镇并入杭州行政区划之前,就已经从余杭市建设局拿出了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并在96年拿出了施工许可证。对此,杭州规划局给了我们一纸书面答复,表示原余杭市审批的建设项目,杭州市确实应予以认可。据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局负责人介绍,润达花苑是1996年5月由原余杭市建设局经规划立项审核批准动工的,当时环镇北路延伸段规划还没有考虑。1996年6月杭州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其建设规划监管权便移交给了杭州市建委、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润达花苑的开发商杭州远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当时小区的规划证、施工证都已经由余杭区建设局审批出来了,因此开工建造不存在任何问题。对此杭州市规划局表示:"1996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行政区划调整后原余杭市审批的建设项目,我市应予以认可,与新的三墩镇规划有矛盾的,通过城市拆迁政策处理,"

  就这样,同一个地点既认可造房子的规划方案,随后又做出拆房子造路的方案,而且都成了"合理方案"。有关部门明知在此建房不久就会被拆,但在工程开工时和施工过程中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与相关部门和开发商进行协调,而是放任自流。房地产公司表示,他们在按照原有规划建房时,杭州市的两级规划部门确实并没有来制止和协商,他们也就按照原有规划把房子造了出来。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始终没有找到有关部门在施工期间对该项工程进行监管的文件依据。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02年9月,由杭州市规划局对润达花苑项目批出了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合格证上白纸黑字标明:符合杭州市总体规划。而事实上,该项目明显与当时的杭州市规划不符。就是凭着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润达花苑顺利取得了一系列的验收证明,最终办出了房产证。就这样,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楼盘变成了合法建筑。而润达花苑12、13两幢的住户由新住户转眼变成了拆迁户,杭州市市政府要为此付出数千万拆迁补偿费用。住户们:"早知道要拆,又何必要造?"

  对此西湖区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尽管知道规划是不合理的,但因为他们拿到审批时是合法的,我们要考虑他们的利益,虽然规划调整了,我们也只有按原来的规划给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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