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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君霞律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案件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浦东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首批特邀调解员;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家;上海律协评定的建筑房地产、婚姻家庭律师资深婚姻律师。 徐律师二零零七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经为上百家企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并承办过数百件诉讼案件和非诉项目。[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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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房产律师
 
出售非居住用房需办相关手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上海房产律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8-26

答:个人出售在黄浦区域内的非居住用房,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范围:中国境内居民,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

  二、程序及地点:买卖双方到场。上海市黄浦区房产交易中心

  黄浦区大兴街38号二楼。

  咨询电话:63458247

  三、报送资料:

  1、买方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须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售非居住用房时的买卖合同;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已贴印花税);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契税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图纸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中介费发票(发票上须填写卖方姓名,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拍卖佣金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本费:每份发票收取工本费0.70元。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上海房产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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